李芳,34歲,已婚9年,育有一子一女。
作為家中的獨生女,她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
父親是一名高中老師,母親則是會計。
大學畢業後,她進入了一家事業單位工作。
初入職場時,不少人向她介紹對象,但她並未考慮結婚。
她與丈夫是在一次燒烤聚會上認識的。
他是她朋友的朋友,加入了聚會。
當時她對他沒有太多注意,而他卻對她一見鍾情,殷勤地追求著。
父母得知他們的交往後極力反對,理智地強調門當戶對在婚姻中的重要性。
然而,她有自己的堅持,最終父母也只能接受了這個事實。
結婚時,父母給了她一套房子和20萬現金作為陪嫁。
有了這套房子,他們就不需要再購房。
至於婚禮的費用,則由他們夫婦自己承擔,公婆只給了3000塊錢。
她早就了解公婆的情況,對此並不感到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