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2歲有2間房,老伴走後想去住兒女家 兒女卻「要我把房子都過戶給他們」自己去住養老院! 於是我做出比兒女更無情的選擇.....
父母養育兒女長大,而兒女就應該贍養父母到老,這本來是一個完整的傳承過程,然而,現在很多兒女卻把這種傳承給斷了,變成「父母養我長大是天經地義,我養不養父母,那就是我自己的事!」
每當父母遇到這樣不孝的兒女,多半都會拿出家產來要挾「如果你不贍養我,那我的財產你也別想要!」可現在很多做兒女的卻總是這樣反懟道「現在你可以不給我,但你走了以後,那些財產照樣是給我的!」
就是這樣,很多做兒女的,都不再畏懼這樣的威脅,肆無忌憚地逍遙快活。但是,人老了,遇到這樣的兒女,就沒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