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養家餬口的能力;
這個父親說:關於養家餬口的能力,最重要的不光是行為,還有思維。
他不明白現在社會的一些現狀,就是部分男人在養家餬口的時候,會下意識推卸自己的責任,認為憑什麼要我養家,你自己不出去養家?
關於這種情況,他直言:一個男人要是抱著這種心態,就不要結婚了,我反正不會同意女兒找這樣的人。
在他看來,成立家庭以後,有所分工就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兩個人要孩子的話,
肯定妻子的生活重心會偏向於孩子跟家庭,那麼自己就要努力掙錢,要養家餬口,不能再是由著自己的性子做事,要敢於努力,不怕吃苦,儘量為這個家庭打下一些經濟基礎,不能虧待家裡的妻兒,更不能把自己的辛苦,轉移到對另一半的不滿上。
當然,關於這一點,每個人的能力都有限,不用去跟任何人比較。
歸根結底,不同的人不同的收入,消費模式跟習慣也會完全不相同,存儲習慣更是千差萬別,在這個前提下,一旦盲目比較,接下來兩個人肯定就不會同心。
因此,好的婚姻關係,一定是互相著想的。
我想給你好的生活,但你也能心疼我的不易,彼此心在一處,勁也往一處使,接下來的婚姻,肯定會越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