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女兒要換房,我和老伴直接告訴大女兒買我們小區的,大女兒聽從我們的建議,就把原來的房子賣掉了,當辦手續需要大女婿簽字的時候,他才知道,記得大女婿當時不願意,說那套房子是他父母留給他的,怎麼都不想賣,可是不賣的話就要付違約金,他無奈簽了字。
從這以後,我感覺他和我疏遠了,我們住在一個小區,他以店裡忙,走不開為由來我家越來越少了,活自然乾得也少了。
大外孫雖然是我帶大的,和我也開始疏遠。
我感覺到了,但是認為大女婿本就是我的學生,他自己沒有父母,我不相信他能對我不好。
二女婿離家比較遠,有時就在單位住宿了,二女兒和我說她想給二女婿買輛摩托車,讓他來回騎車通勤。記得當時我給了二女兒5000元錢,那真的是我的錢。
大女兒和二女兒把錢放在我這裡,但我從來不會花她們一分錢,只是代為保管。
這事被三女兒知道了,她向我要5000元錢,也要買輛摩托車,不然我就是偏心。我無奈就給了三女兒5000元。
就在這時,大女婿說他要買個小貨車,一問大女兒要錢才知道家裡沒有錢,看我一下子從家裡拿出10000元錢,他懷疑大女兒把錢都放在了我這裡,我又給了二女兒和三女兒,他怒了,讓我把錢趕緊都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