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要。
比如說,因互相需要而走進戀愛,又因為不停的互相需要,而長久。所以相對來說,有穩定的、持續的現實價值提供,兩個人的戀愛更有可能長久。
首先你要清楚一個實情:男女之間發生任何激情、浪漫的感覺,都只是暫時的。
再讓你有激情的一個人,在一起三五過後,也會回歸平淡。或者那個讓你牽腸掛肚、意難平的人,更多則是內心的執念在作祟。如果真的在一起,天天睡在一起,等睡夠了,睡膩歪的時候,什麼激情,不可能再有。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認為感覺是王道。
如果你追尋的是一種激情的感覺,那麼這種感覺很容易獲得,同時也很容易消失。
換種簡單的說法,兩個人剛在一起的時候,叫感覺,叫感情,但是隨著日子往前走,所有的感覺,所有的感情,都會變成一種關係。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感情和關係,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後來你們從感覺,從感情變成了一種關係,那麼關係的維持,靠的就是現實價值。否則我們不可能再心甘情願地追隨對方。
心甘情願,是因為對方有價值,能夠滿足你的需要,這個才是真正的動力與積極性。
結語
說在最後的話,也是猜到了一定會有人問:既然因為相互需要而走到一起,那為什麼還會分開?這個問題也往往被大家搞複雜了,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自己的需要,隨之時間、年齡和經歷的變化,也跟著發生了變化,不能再被對方所滿足?
對,就這麼簡單。所有爭執的問題,困惑的問題,都是表象上的問題。
每個人的需求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階段,會發生不同的變化。後來不一定是對方變差了,只是供求不在一條線上了。
比如剛開始,對方有的很多東西,知識、技能、眼界、頭腦都是你沒有的,也是你需要的,才可能對你發生吸引。但是後來,你的需求變了,不再需要這些東西了,換成了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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