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工作、生活,交友也好戀愛、結婚也罷,合得來很重要。
乍見之歡不及久處不厭,吃不到一起的兩個人,沒必要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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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觀點我覺得挺有道理的。
是說,如果你不想後悔,那結婚前一定要和對方的家人多吃幾次飯。 一個人在家人面前,總是會更容易表現出最真實的狀態。 結婚前一起多吃幾次飯,能預見未來的很多家庭矛盾,某種程度上,也決定了你們是否能長久地在一起。
想起今年中秋假期,悅悅和男朋友去見了男生的家長。
他們已經相處一年,兩個人的感情很好,雙方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但這次見完家長之後,悅悅遲疑了。 午飯一共做了十多個菜,全程是男友的媽媽忙前忙後。 悅悅聽到阿姨小聲地叫男友爸爸去洗個菜,打打下手。
結果對方一句河東獅吼: 「這不是老婆子該乾的事兒嘛!這點兒活都干不好,真丟人!」 男友媽媽沒再說什麼,悅悅被嚇了一跳,戰戰兢兢的吃了飯,話都沒敢多說。 一個人的原生家庭,就是這個人的生活腳本。
越長大越發現,自己會越像爸爸或者媽媽,這就是心理學中的代際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