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
「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
情到濃時,兩個人什麼都能做,愛得那樣熾烈。
然而事情發生過以後,很多愛人之間卻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裂痕,最終蘭因絮果,留下諸多遺憾。
其實,異性之間發生過「關系」之後,如果做到這三個「不要」,結局反而會很美麗。
01. 關系理應公開 不要遮遮掩掩
長久的感情,必定是不會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如果已經發生過關系,他還不願意公開這段感情,那無非就只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他不愛你,另一種就是他不夠愛你。
同事萱萱曾經跟我講過這樣的一段經歷:大學期間,有一段很「美好」的校園戀。
起初,他們和別的情侶一樣甜蜜,彼此牽手,擁抱,吃飯,旅遊……
唯一遺憾的是男友始終不肯把自己介紹給親友。
每次問起來,回答總是:
「讓長輩知道了也太拘束了,先別說吧。」
三年後萱萱和男友一起畢業,又都找到了工作。
總以為生活穩定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步入婚姻殿堂,沒想到等來的卻是分手的回應。
後來才知道,前男友的家人在老家早就給他物色好了另一個條件不錯的姑娘。
而自己,只不過是他身在異地的一個「玩伴」罷了。
其實,他若真的足夠愛你,必定會忍不住像全世界炫耀自己的愛情。
所謂「出門不忘枕邊人」,把你掛在嘴邊的男人,才值得託付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