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都不是什麼有能力的人,也不願意背井離鄉去外面打拚。以前一直在村裡面種田,前些年在鎮上的菜市場支了個攤賣蔬菜,每個月的收入大概有七八千,這個收入在我們鎮上其實已經算是很可以的了。
問題是我有三個兒子,現在都還沒有結婚。在我們家這邊結婚彩禮不算很高,一般是6到10萬,三個孩子最少也要16萬。這還不包括婚禮上的開銷,最關鍵的是現在很多女孩子結婚都要求有房,我們家在鎮上起有房子,三層樓高,但是幾個兒子都不會留在鎮上發展,還是需要另外買房的。
由此可見,我們的壓力並不算小。我老婆一般整天都守著攤子,忙的時候我會去幫忙,不那麼忙時我就做些零工,也能多一筆收入。
我岳母這個人並不是很好相處,人家岳父岳母一般都對女婿很好,甚至會討好女婿,我家的這個岳母就不會這樣。因為他們家的條件比我家的好,岳母總覺得把女兒嫁給我虧了,以前就處處看不上我,每回見面都給我擺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