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來養老,每月給2千生活費,3個月後我不顧妻子反對也要送她走
導語
兒女有義務給父母養老,但是兒媳跟女婿卻沒有這個義務。一般來說,兒媳跟女婿的態度取決於長輩的態度。公公婆婆對兒媳好,自然而然也會願意贍養公婆,讓公婆有一個幸福美滿的晚年。同理女婿也是這樣。
三個月前陳大叔的岳母要去陳大叔家裡養老,還承諾每月給2000塊錢生活費。陳大叔一開始看在錢的份上還挺歡迎的,結果三個月後不顧妻子反對,也要把岳母送走。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自述人:陳大叔
我姓陳,今年55歲。三個月前岳母說要來我家裡養老,我當時很高興地接受了。因為岳母是有退休金的,她來我家也並不是白吃白住,每個月會給2000塊錢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