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婆婆,在兒子沒有結婚成家的時候,喜歡說這樣的話:「兒孫自有兒孫福,我兒子以後結婚了,我是啥都不會管的,就讓小兩口子自己過日子」;「我這輩子沒有閨女,兒媳婦進門之後,就是我的閨女,我一定當親生女兒一樣疼愛。」話很漂亮,但大多數都做不到,因為我們不難發現,能做到的,基本不會說。說出來的,基本上都做不到。
婚前說當成親閨女,放手讓兒子兒媳婦過自己的日子。但婚後,還是不會放手,仗著長輩的身份,打著為兒子兒媳婦好的藉口,各種摻和兒子兒媳婦的生活。外因要通過內因起作用,婚姻雖說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但終究還是夫妻兩口子的事情。只要夫妻兩人一條心,那婆婆這個外因再厲害,也沒用。
但如果攤上了一個拎不清的老公,把愚孝當孝順。家庭生活中遇上婆媳矛盾,只會和稀泥,或者乾脆幫著婆婆,那最終的結果不會太好。陳曦就遇上了這樣不講理的婆婆和只會和稀泥的老公。婚姻生活一團亂麻,最終破裂。
陳曦一開始和李華談戀愛,娘家爸媽是不同意的,倒不是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一般。畢竟陳曦的爸媽,不是嫌貧愛富之人,沒錢不要緊,只要人好,日子總會越過越好。兩人是經過各種打聽,知道李華的母親不好相處,自以為是,強詞奪理。擔心自己性子溫順的女兒,會受委屈,所以才不同意這門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