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丈夫也在和我爭吵,讓我去我母親那裡借點錢,我一怒之下,提出了離婚。 當晚,我將丈夫趕出家門,畢竟這套房子是我父母買的,名字也是我的。 我們在第2天就辦理了離婚手續。
丈夫求饒我不答應
我打定主意,這輩子都不會再見到這一家人了,於是就把他們的手機號碼給拉黑了,沒想到才過了半年,我的前夫就找到了我,讓我搬到前婆婆家來,讓我照顧生病的婆婆。
我說:「我都和你離婚半年多了,管你母親是死是活?你讓我照顧你母親?」 他說:「我母親的病是你造成的,就是你拒絕了給我弟弟三十五萬塊錢,導致我弟弟沒有結婚,他一氣之下離家出走,至今都沒有和我們家聯繫過,我母親心急如焚病倒了,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