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又是自己的堂叔,他說是自家人,租金可以少一點,有什麼事還會方便照顧我。
聽堂叔如此仗義,我便直接租了下來。
可剛簽完合同,裝修完以後我就有點後悔了,因為我發現,周圍一條街,就我給的租金比較貴。
同樣的地址,其他人都是五千塊錢上下(當時約新台幣2.5萬),只有我們家是七千塊錢(當時約新台幣3.5萬)。
本來按照我的性格,我會直接選擇不租了,但當時店面已經裝修好,加上太長時間沒有收入,我便忍了下來,想找堂叔減點房租,堂叔說,嬸嬸不答應,只能少一千塊錢(當時約新台幣5千元)。於是,我便以每月六千塊錢租金租了下來(當時約新台幣3萬)。
我是2019年12月底簽的租賃合同,大家應該也知道,那年年底開始,就迎來了三年的口罩時代。
我剛開好店,就想著過年的時候,不少外地人不回家,我好多賺點錢,結果情況突然,一直到來年四月份才重新開業。
這兩三年來,店鋪的生意還好,但沒有到火爆的狀態,主要還是斷斷續續的不允許堂食或者需要關門,所以一直也沒賺到什麼錢。
可是,對於堂叔這個房東我卻有不少意見,因為他除了每個月收房租的時候會及時出現,其餘時間根本找不到他。
去年冬天,我的店鋪因為某些原因不能開張,前後差不多兩個月。
一條街上的店鋪,房東幾乎都給他們免了一個月的房租,第二個月也是降低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