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她知道馮迪華能拿出4萬塊,忙碌了一輩子,馮迪華攢下8萬積蓄,原本計劃4萬給妻子養老,剩下4萬給自己養老,但4萬被妻子的弟弟拿走後,並沒有給到兒女,也不肯再拿出來。
他很無奈,就拿出自己的4萬養老錢,準備交給兒媳。
第二天,當老人拿著4萬元去婦聯時,兒媳又提出新的條件:「你們不用離婚,除了4萬,還要每個月給900生活費,一次性給10個月的,也就是4萬9千,我們才能接婆婆回來。」
見過做生意坐地起價,沒見過贍養老人坐地起價,馮迪華每個月退休金就那麼多,如果全部拿出去了,自己吃飯和看病都成了問題,他的身體也不好,每個月都需要吃藥,看到兒媳的條件,他覺得太苛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