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陪同馮迪華來到大女兒家,是一座兩層小樓,院子裡停著一輛車,看起來並不是貧困的家庭。
但屋門緊閉,大女兒並不在家,鄰居告訴他:「你大女兒去照顧孫子了。」
馮迪華老人久久沒說話,他知道大女兒在躲著自己,也在推脫自己不想贍養母親的責任。
他又來到二女兒家,二女兒直接搖頭:「我已經養了6個月了,不要再來找我。」
小女兒看到馮迪華來很熱情,她趕緊給老人倒水,但她對養母親的事情很為難,表示自己有心臟病,雖然接替了繼父的班,但因為身體原因,早已沒有去工作了,她現在養活自己都很難。
從小女兒家出來,馮迪華來到小兒子家,小兒子和兒媳身體健康,孩子也都已經成家,贍養母親應該沒有困難。
兒媳看到他來,也沒有拒絕贍養婆婆,但提出一個條件:「你給我們4萬塊,並且離婚,以後母親就由我們來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