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會覺得我絕情,但我覺得我當初能夠同意讓岳母過來就已經算我脾氣好了。我跟老婆談戀愛的時候,岳母一萬個不同意,總是讓我難堪,我直到現在還記得她第一次見我的那個樣。
還有一次讓我特別介意,就是在我大兒子三歲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當時我們倆都沒有什麼存款,住院幾天就把我們的積蓄給掏空了。跟親戚朋友也借遍了,但還是差一點,不得已我只能跟岳母開口。
結果岳母當時是這麼對老婆說的:「我當初不同意讓你嫁給這個窮小子,你非不聽我的,現在受苦了吧?你有能力生就得有能力養,現在又來找我算什麼事?外孫又不跟我姓,憑什麼要我出錢?我沒錢,你找別人去吧!」
岳母的這番話讓我記恨了好幾年,外孫也和她流一樣的血,再說我也不是白要,我都說是借的,以後肯定會還。這種生死攸關的大事,她居然還這麼絕情,我實在沒法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