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我是錢美麗,做保姆這一行已經五六年,在有些人眼裡,這是一個卑微的職業,就算掙錢再多也是伺候人,就象以前的丫環傭人一樣。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有了很大的轉變,不管白貓黑貓,能逮住老鼠就是好貓,工資高成了這個行業最吸引人的地方。
而我們做保姆的,會遇到形形色色的僱主,於是跟僱主的相處就成了能不能吃這碗飯的關鍵。
儘管家政公司會對保姆進行培訓,但是到了實際生活中,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事還是得自己面對。一個人身上的遭遇可能有限,但是接觸的同行多了就會聽到各種千奇百怪的關於保姆和僱主之間的故事。
今天給大家講的是我的同行趙麗娟跟她的一家僱主之間發生的事,為方便講述,用第一人稱:
我叫趙麗娟,今年49歲,做保姆這一行卻已經有八年了。之所以進入這個行當,是因為我40歲時,跟前夫離婚了,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網友,跟人家跑到南方去了,把兩個孩子都留給了我,從此杳無音訊。
本來我是在一家超市做理貨員的,一個月工資1800元,前夫跑路後,這麼點收入顯然不夠我們娘三個的生活開支,我開始在網上尋找有沒有掙錢更多的職業。
有一天,我無意中看到了一個家政公司發的招保姆信息,伺候家裡癱瘓老人的保姆,一個月工資6000元,那可是八年前,這是相當於我打工工資的三倍還多。我仔細地了解了一下,才發現原來這一行的待遇竟然有這麼高。
原來人們的傳統觀念中,保姆這一行是伺候人的,被人瞧不上,也正因為如此才導致市場上的保姆供不應求,工資也水漲船高。
我想當保姆就當保姆,只要能掙錢,什麼面子什麼辛苦都不是個事。於是我下定決心要進入這一行。
我找了一家家政公司去諮詢。接待我的是位李大姐,她給我詳細地講了幹這一行的要具備的條件。我迫不及待地讓她給我安排培訓和尋找合適的僱主。
因為兩個孩子一個上高中一個上初三,所以不能當住家保姆,先找了家離我家近的僱主,從做飯的保姆干起。
在簡單的培訓後我就上崗了。這家僱主給我開3800的工資,給家裡五個人做飯,不做早飯只做午飯和晚飯,順便打掃家裡衛生。我每天早晨把孩子們的飯做好就去僱主家上班。
這份工作做了三年多,工資又漲到了4500元,後來孩子們都上了大學,我也解放了。我就開始考慮做住家保姆,因為能掙到更多的錢。於是另一位新來的姐妹接替我,我則重新找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