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的時候,我就感受到了婆婆的偏心。可奈何那時的我,一心想嫁給老公,自然也就沒有太在意。甚至還安撫自己,說我是跟老公過日子的,又不是跟婆婆過日子,公婆好不好,與我無關。
只是我的那些單純天真的想法,在嫁進婆家門之後,就徹底被打臉了。婆婆用行動告訴了我,父母的偏心是沒道理的,父母的偏心也是理所當然的,子女沒有反駁和反對的權利。
我和老公結婚,婆婆分文不出,只告訴我們,他們已經盡到了義務,兒子自己要自力更生,而不是啃老。可半年後,小叔子結婚,公婆大搞排場,先是拿出30萬幫小叔子買婚房,又給了弟媳婦10萬彩禮。
我各種不甘心,跟婆婆對峙,卻被婆婆懟了回去:我們的錢,愛給誰就給誰,你一個外人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