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發聲:去女兒家養老一個月補貼6千,女婿:我媽在養老院3年了
導語:
不論是哪種關係,做不到相互尊重,遲早都會有糾紛產生。
56歲的老余,最近遇到一件極為棘手的事情。妻子要接79歲的岳母來養老,岳母跟著發聲:「一個月補貼6千塊給老余家。」
岳母願意帶錢來養老,這是多好的事,可老余卻不願意接納岳母。這又是為何呢?老余說,事情要從三年前說起。
三年前,老余的父親因病去世了,73歲的母親身體還不好,一個人在農村生活很艱辛,想要到城裡來養老,不料妻子不同意。老余苦口婆心勸妻子,妻子死活不同意,還拿以前的月子仇說事,還把法律規定搬出來,說什麼兒媳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妻子態度很堅硬,老余也沒辦法勸得了,為了不影響家庭。老余只好把母親送去養老院,只有春節的時候才能把母親接來家裡小住幾天,但是還要妻子的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