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岳父母的要求,妻子並沒有反駁。於是,婚後,我拿工資養家還房貸,妻子拿工資養她父母和弟弟。雖然我跟妻子爭辯過好多回,但妻子卻沒有收斂,依舊對她父母有求必應。
所以,在結婚後,甚至我們有了孩子後,妻子還是每月拿著自己的工資去補貼扶貧她父母。每次我跟她吵架,妻子都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是在盡孝心。
然而,妻子的孝心,不但盡到了岳父母的身上,還盡到了小舅子的身上。小舅子畢業後,眼高手短,找工作和上班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沒錢了就找父母或者姐姐要,偏偏全家人還對他各種寵溺和慣著。
小舅子的每份工作都不長久,基本都是三個月一換。換到最後,小舅子乾脆就躲在家裡打遊戲玩手機,還頗為委屈地說,不是自己偷懶,實在是專業不對口,埋沒和屈就了他這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