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肖剛
如果說我談戀愛時看中的是妻子的孝順和懂事,那麼婚後我就不得不為妻子的孝順而買單。
談戀愛的時候,妻子溫柔懂事,又對父母很孝順。衝著這一點,我就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妻子追到了手。當時我還沾沾自喜和想當然,認為妻子對她父母孝順,結婚後對我父母也會很孝順。
然而,真正結婚後,我才明白,我的想當然不但害慘了自己,也把父母給拖累了。結婚時,岳父母要了10萬彩禮,我父母如數給了,可結婚後10萬彩禮卻被岳父母截留在了娘家。
10萬彩禮被岳父母截留了,我也自認倒霉了,畢竟彩禮也是給到妻子和岳父母。可我們才結婚第一個月,岳父母又提出讓妻子每月補貼3000塊錢生活費,說在他們家,沒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說法,贍養父母,兒子女兒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