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曾晶晶生活得並不幸福。
幾番思考後,曾晶晶答應跟丈夫離婚,重新回到胡風的身邊。但是,她想繼續留下肚子裡的孩子,把孩子生下來。
無奈的胡風做出了讓步,他無條件地接納了曾晶晶,並和曾晶晶辦理了結婚證,而且,把小女兒當成親生女兒養。
後來,胡風在自己的努力打拚下,經濟條件逐漸改善,他買了車,蓋了房,還有了一定的積蓄,可是他和曾晶晶的婚姻,卻走到了盡頭。
經過協商,兩個人和平分手,考慮到大女兒是自己親生的,胡風同意兩個女兒都由他撫養,曾晶晶每個月支付幾千塊錢撫養費。
不過,後來曾晶晶沒有履行離婚時的協議,一分錢撫養費都沒給過。
老實厚道的胡風並沒有說什麼,反而,他每個月還給曾晶晶轉生活費,少則2000,多則5000。
在胡風的內心裡,他還是期盼著和前妻曾晶晶能夠複合,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的。
但是後來,胡風聽說曾晶晶又找了其他男朋友,便徹底死心了。
直到後來,胡風經人介紹認識了周小美,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周小美表示,如果孩子不是胡風親生的,孩子的母親曾晶晶又不給撫養費,那麼,就必須妥善協商處理好孩子以後的生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