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曾晶晶的母親並不同意這門婚事,因為那時候的胡風,要房子沒房子,要錢沒錢,還比曾晶晶大10歲。
就在曾晶晶猶豫不決的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就在胡風的勸說下,她把孩子生了下來。
但是由於曾晶晶母親的反對,兩個人卻一直沒有領證結婚。
之後胡風就到外地打工,曾晶晶則帶著孩子回了娘家,胡風每個月一發工資,就會先給曾晶晶存一筆生活費。
原本胡風以為,曾晶晶會帶著孩子在家,等他回來。
誰知,幾年後他再回來的時候,卻發現曾晶晶不僅和別人結了婚,還懷了孕。
曾晶晶的做法,讓胡風非常沮喪,但是看著幼小的女兒和家徒四壁的家庭,胡風強忍著傷痛跪在了曾晶晶的面前:「只要你肯回來,我既往不咎,不過你肚子裡的孩子不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