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為何不吃貓肉?原來李時珍已告訴我們答案,古人早就試過
走在尋常菜市場,豬肉、牛肉、雞肉的攤位總是擠滿人,這些肉食也是餐桌上的常客。可很少有人見過賣貓肉的,餐館裡更難找到以貓肉為食材的菜肴。
中國飲食文化傳承千年,能吃的食材五花八門,為啥貓肉就沒能占據一席之地?其實古人早就試過吃貓肉,明代的李時珍在典籍里,就把不吃貓肉的關鍵原因說透了。
早在先秦時期,典籍里就有記載,當時的貴族飲食中出現過「狸」,也就是野貓的肉。到了漢代,有文獻提到富人家會烤野貓吃。
但這些記載里的食用對象多是野貓,而且從來沒成為主流肉食。尤其是到了災荒年份,老百姓為了活命,連樹皮草根都吃,貓自然也被納入過果腹的選擇。可即便如此,貓肉也沒因此成為常規食材,吃過的人大多不願意再吃。
李時珍在編撰醫藥典籍時,對貓肉做過細緻研究。他把貓肉和常用來食用的狸肉歸為一類,但明確指出貓肉的食用價值遠不如狸肉,不適合作為食品。他還提到貓肉味甘酸、性溫,雖然本身沒有劇毒,但有明確的食用禁忌。
後來有醫書補充說明,貓肉容易助濕發毒,體內有濕毒的人吃了會加重症狀。古人通過長期觀察也發現,吃貓肉後,不少人會出現腹痛、腹瀉等不適,孕婦和小孩吃了更容易出問題。這些經驗被整理記錄後,讓更多人知道吃貓肉存在風險。
除了食用風險,貓在古人生活中的實用價值也讓人們捨不得吃。古代農業為主,糧食是全家的生計根本,而老鼠是偷糧食的大害。
貓擅長抓老鼠,能幫著保護糧倉,是農戶家裡的好幫手。就像耕牛能耕地,很少有人會吃牛肉一樣,貓因為能護糧,在家庭里有了特殊地位。民間常說「貓不上桌」,不僅是因為肉不好吃,更是把貓當成了家裡的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