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過後,女兒對我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買水果全家桶的電子產品。
出國游一個月。
以後每個月的生活費要 5k 一個月。
我任由她一一細數,等到她說完後。
我才搖頭:
「不可以,我做不到。」
她當即臉色一變:
「你說好的,高考後會獎勵我的。」
「之前畫那麼多大餅,現在讓你做就不行。」
「騙子。」
在她喋喋不休,痛訴原生家庭痛苦的時候。
我淡淡開口:
「我要和你爸離婚了!」
1
「不。」
我改口了。
她臉上的驚愕逐漸散去。
就在她憤憤不平,想要說話的時候。
我看著她,正色道:
「已經離婚了。」
「就在你高考最後一門的時候。」
「你在裡面考試,我和你爸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
女兒張了張嘴,隨後不甘道:
「你騙我。」
「早不離婚,晚不離婚,為什麼偏偏挑到高考結束後?」
「你們就是不想給我獎勵,故意騙我。」
她不接受,還用看仇人一樣的眼神看我。
這一刻,我想,我確實很失敗。
我嘆了口氣,但也沒心思和她解釋。
高考後離婚,只是擔心影響她。
只是說道:
「生活費,一個月 2k。」
「學費和住宿費,我會和你爸 AA 給的。」
「除此之外,我給你存了一筆定期存款。」
「四年後,你畢業出來,就可以領了,租房那些花銷應該是夠了。」
「你爸還給你買了醫保,你生病的話,也有保障。」
我一邊說著,一邊把對應的資料放到桌面上:
「你是個成年人了,該學著照顧自己了。」
直到我將離婚證擺到桌子上。
她好像才反應過來。
「你和爸真的離婚了?」
「不是,為什麼啊?」
我思索了一會兒說道:
「你爸對現在的生活很不滿意。」
「當然,我也是。」
2
從女兒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老公就對她的性別,表示出了不滿意。
但好在,比起男女。
他更注重孩子的素質。
所以女兒一出生,就得到了不少物質上的滿足。
長大了,更是一路輔導班、興趣班地扶持過來。
遺憾的是,女兒是個平平無奇的孩子。
不論在哪一方面,都很普通。
光是這些,我都還能描補,安撫老公對她的不滿。
畢竟,天才的孩子很少。
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即可。
可就在高考前,女兒突然計劃起了自己讀大學的日常。
旅遊。
交男友。
甚至還異想天開地想要出國留學。
我的老公,她的父親,終於忍不住爆發了。
「她是在給她自己高考,還是給我們高考?」
「以前扶這塊爛泥就算了,難不成我們要扶一輩子,扶到死嗎?」
「她在外面享受,我們在家累死累活?」
「她不清楚家裡的條件嗎?」
家裡的條件,雖不緊湊,但不富裕。
很難滿足女兒期望的生活。
我與她坦白。
她卻說:
「你們生了我,養好我,不是應該的嗎?」
「我從未要求過你們。」
這一次,他真的很生氣。
哪怕我說再多的好話,都沒用。
他給了我兩個選擇。
要麼生二胎,要麼離婚。
他的表情極其冷靜,不再帶有任何的憤怒和厭惡。
他說:
「白眼狼!」
「我辛苦了一輩子,辛辛苦苦打拚下來的東西,我不會享受嗎?」
「為什麼要給那隻蛀蟲享受?」
「就她這樣的,估計到老了也靠不上她。」
「想到要把錢都花在她身上,老了都只能看她臉色過活,我還不如再開個小號。」
他說了很多很多。
對孩子平庸不滿意。
對孩子不聽話不滿意。
對我沒教好孩子不滿意。
其實他說得很有道理。
恰好,我也厭倦了這個家。
厭倦那些做不完的家務。
他各種脾氣,還有婆家的各種挑事。
所以,我選了【離婚】。
那時,離高考就剩下三個月了。
我們協商著,等女兒考完高考就離婚。
正好,她高飛。
而我和她的父親,可以擺脫這個生活的泥沼。
3
夫妻財產劃分很簡單。
房子歸我。
車子歸他。
財產各自管各自的。
只要女兒還在讀書,哪怕讀到博士,我們夫妻雙方都會 AA 承擔。
她出來工作,我們就不再給予金錢了。
除非她結婚生子,有些【維繫關係】的支出必須給。
協議上的每一條文字,都是我們雙方斟酌了許久,才定下的。
這裡面的內容,並不包括女兒所想要的【獎勵】。
就算我和她父親沒有離婚。
這份【獎勵】我們也無法做到。
每個月 5k 的生活費,就算按照 8 個月算,也是四萬塊錢。
還有學費、宿舍費,加上雜七雜八的,一年就算六萬塊錢!
那些電子產品,一個都要大幾萬,算下來,也要十萬塊!
還有出國游那些。
我們供不起這樣的消費……
我將事情交代完後,便坐上了跟團游的客車。
這是我早早給自己計劃好的【離婚旅行】。
在路上,我刷到了一個帖子。
【父母總是騙人怎麼辦?】
裡面詳細寫了他的父母如何翻臉無情。
高考前一個態度,高考後就變臉。
曾經答應的東西,都不願意給了。
我想了想,還是發了個評論:
【說明你的父母沒能力,或者本來就不想答應你啊!】
【要是願意給你買,怎麼會反悔?】
博主回復得很快,還帶了兩個憤怒的表情:
【那為什麼要給我們畫大餅?】
【耍人玩嗎?】
我問他:
【難道不是你們提出的要求很過分?】
【他們做不到,又擔心影響你們的心情?】
【如果他們考前就拒絕的話,你是不是又要來個影響高考心情的帖子?】
答應了某個事情又反悔。
說明【答應】本就是為難的事情。
趁著高考的關頭,藉機提出讓人為難的事情。
到頭來,又說父母是騙子……
4
我開開心心地玩了很久。
這期間,父母、親戚,還有女兒給我打了很多個電話。
無非是叫我復婚的。
還有就是給女兒錢的。
我一概不理,全部拉入黑名單。
直到假期結束,我才將他們放出來。
看到女兒發的朋友圈:
早餐 6 塊。
午餐 15 塊。
晚餐 15 塊。
學校洗澡要錢,考試要錢。
一個月 2k,根本不夠花。
也沒有辦法和同學一起吃飯、出去玩。
最後一句是【爸媽不願意養的女兒,外面多的是人願意養】。
我再次深刻地理解了,我的前夫為什麼死活不肯再供養她了。
但她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
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她誤入歧途。
我找到了她的學校,問她:
「你覺得 2k 塊錢很少是嗎?」
她見狀,眼裡閃過狡黠。
臉上卻是不理我的模樣。
「用你管?」
我嘆了口氣:
「我已經和你爸商量過了,你明顯心思不在讀書上。」
「讀這個大學沒什麼用。」
「你別讀了,出來打工吧!」
她震驚愕然道: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很自然地說道:
「我知道,也很清楚。」
「平心而論,父母對孩子只有到 18 歲的撫養義務。」
「我和你爸是等到你高考後,才選擇的離婚。」
「離婚後,也願意繼續供你上大學,生活費也是比著別人的用度來的。」
「我不覺得虧欠了你什麼,但好像……你覺得我和你爸很對不起你。」
「反正都這樣了,直接斷親吧,以後不用你給我們養老了。」
說到這裡,我忍不住笑了:
「看你這樣,估計也養不了我們。」
我說不再養她,就是不再養。
所有的親密付一律關掉。
打錢的時候,我直接拉她進黑名單。
她不是說,外面多的是男人要養她嗎?
那就找外面的男人養吧!
她十八歲了,該走自己選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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