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說法,一種是私吞貢品敗露,案子牽出謀反。一種是借祥瑞引皇帝去井裡。真假難分,史書都不肯定。案子隨後被官方定為大清洗。昭示奸黨錄,把名單列出來,三卷,每卷百人。
頭一批處決就很兇。胡惟庸被凌遲,陳寧腰斬,塗節斬,家屬全殺。接著補打補殺,涉及人數更多。胡相關的都被清算。
後面幾年,案子越來越大。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一案,抓了一千五百人。五年,李善長案,二萬多人牽連。再五年,列侯、都督受懲,一萬。合起來,接近三萬人。老將,世族,朝中主官,幾乎折盡。
三萬餘人因案死亡。
這些人里,李善長七十七歲還被賜死,陸仲亨三族盡滅,顧時的孩子也流放了。三萬人不是隨便來的,案子牽出親族、黨羽、朋友,同鄉同僚都能受罪。奏章、詩裡帶胡字,有的都能算進案子。六部、都察院、軍府主官,都在名單上。
朱元璋頒詔令,把「奸黨」定罪,名單填上,三卷本,百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