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老公說小叔子同意了,但他說租房子不用我們出錢,讓媽幫他照顧孩子就行。
我跟婆婆說:「媽,首先,您別誤會,給您租房子是為了照顧小叔子和孩子,不是趕您走。這樣大家都各自有空間,有什麼事大家也好相互照應。」
我把事情詳細地的跟婆婆說明白,說如果您不願意,我們也可以不租房子,在一起住。但那不是長遠打算,畢竟在一起住確實不方便。
婆婆很高興地答應了,她說這樣也好,小俊沒多少錢,有你們做哥嫂的幫襯,他很快就能度過這次難關的。
我們在小區里找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小叔子堅持自己付房租,我們爭執了半天,最後讓他付了一半,另一半我老公把錢給了婆婆,說是讓她當生活費。
我們跟婆婆說,以後每個月都會給她生活費,我們也會經常到這裡來,和以前一樣,我們都是一家人,只是不住在一起。
我覺得這樣是最好的安排,家人之間相互幫襯,又有各自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