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跟老公說了,老公沉默半晌,我說你這件事怎麼說?
老公猶豫半天,才說從情理上講,我願意他到我們家來住,一個大男人,帶著個小孩子,還要上班,真的沒辦法照顧過來。
但是在一起住不是一句話的事,一是不方便, 二是孩子都差不多大,長住在一起肯定會有矛盾。
我想的也是,我們是好心想幫他一把,到時候因為一些小事再起了隔閡。但是直截了當的拒絕,我也不忍心,而且,婆婆也會生氣。
我說:「不如這樣,我們倆出錢在咱們小區租個房子,名義上是說給婆婆租的。
讓婆婆和小叔子一起住,平時他上夜班的時候婆婆在家看孩子,也不用送到我們家來了。」
老公有些為難說,這樣行嗎?媽再覺得我們把她往外推。
我說,把話說清楚不就行了嗎?房租我們出,我們每個月再給婆婆點錢,讓她幫我們接孩子,中午的時候我們也和他們在一起吃飯。
這樣兩家離的近些,有事情也能相互照應。你去問小叔子他同不同意,他同意了我再去問婆婆。
老公說,這個辦法也好,這樣我先去跟小俊說,問問他願不願意,他願意了,我們再跟媽說,這件事得他們倆都同意,再坐在一起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