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本書,書上這樣寫——
「有些人出現在你生命里,是為了讓你知道,愛錯了人有多累。 而有些人出現,是為了讓你明白,愛對了人有多輕鬆。」
我覺得這句話真的特別好,其實就是合不合適。
朋友k前陣子分手,凌晨三點給我發消息:「你說,到底什麼樣的男人才算對的人?」
我想了想回她:「其實不用猜,你的身體和情緒早就有答案了。」
對的人,會讓你感覺像穿了一件舊毛衣——不驚艷,但哪兒哪兒都舒服。
他不會讓你在深夜反覆翻聊天記錄,琢磨他到底愛不愛。
也不會讓你總在妥協,為了迎合他而藏起自己的脾氣。
k的上一任男友,條件很好,但相處時她總像在「考試」。
她不敢素顏見面,不敢提自己的需求,甚至不敢在他面前吃螺螄,原因是他很討厭那個味道。
直到遇見現在的男友,她才懂被愛是什麼感覺。
原來真正對的人,是能讓她穿著睡衣、頂著一頭亂髮,邊嗦粉邊看綜藝,而對方只會笑著遞紙巾說:「慢點吃,別嗆著。」
原來愛對了人,是可以隨便吃螺獅粉,哪怕對方不喜歡那個味道,也會讓你想吃就吃。
感情里最珍貴的不是浪漫,而是「鬆弛感」。
你不用時刻緊繃著扮演完美女友,也不用擔心說錯話就被冷暴力。
他接得住你的廢話,也看得穿你的脆弱,哪怕你突然emo到不想說話,他也能安靜地陪你坐一會兒。
然後等你心情平復了,再說一句:「沒事,我等你緩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