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心裡總覺得不痛快,就像結了痂的傷疤,怎麼著都不會消失,所以很難像以前那樣對爸媽那麼好了。
爸媽心裡有愧,每個月給我500塊生活費,他們主動給,我便接著,按老話說,蒼蠅腿也是肉,聊勝於無。
何況500塊錢壓根就不夠他們開銷,實際我還得往裡搭錢。
隔了一段時間,心裡還是過不去那道坎,便想讓爸媽回去跟哥嫂養老。
畢竟他們兩口子受爸媽那麼多恩惠,不能便宜都占了,一抹嘴把受苦受累的事兒都推給我這個女兒。 這個念頭我在心裡盤算了好久。
只是沒想好怎麼說,就在我打算跟老公合計,希望他給我拿個主意的時候,我爸住院了,說是肺癌,這病可不是仨錢倆錢就能治好的,而且還受罪。
不過錢的問題輪不到我擔心,因為我拆遷那事我爸有言在先,我只負責他們的起居生活,看病一類的支出全歸我二哥管,所以花多少錢看病。
不是我關心的事,我只要照顧好我爸就行。 我爸剛住院那段期間,哥嫂來了幾回,先後拿了幾萬塊。
之後就找各種藉口不來探病,也不再出錢,一給他電話,就像剜他肉一樣,推三阻四的,甚至連電話都不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