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會說,姑娘嫁出去了,還好意思圖謀娘家財產?
但就事論事地說,我拿一套房子問心無愧,因為爸媽說了,以後就在我這養老了,老人吃喝拉撒,看病就醫,哪樣不用花錢?
這不算我伺候他們,所以要一套房子不過分吧? 和我爸說起這件事的時候,他沒當場表態。
可沒隔幾天就帶著二哥把過戶辦好了,3套房子都到了二哥名下。
哥嫂過得本來就比我們家好,如今養老不用他們管。
房子又盡數落到他們手裡,這事擱誰心裡能好受? 我氣不打一處來,忍不住跟爸媽抱怨道:「以前你們如何偏心二哥我管不著。
但現在你們吃喝拉撒都是我在管,還不拿你們一分錢,甚至不關心你們有多少錢,而且這些年也沒跟你們張嘴要過什麼。
要不是為了兒子結婚,我也不會求你們,可你們倒好,和我玩心眼,啥好處都給了兒子,真當我好說話,還是我從小是你們撿來的?」
我爸悶著頭一聲不吭,我媽小聲地嘀咕了一句,你哥不容易,就再沒說話。
我爸可能覺得理虧,給我拿了2萬塊錢,說給他外孫買房,勸我別那麼較真。
說實話,2萬塊可能連個廁所都買不到,但我捫心自問,也狠不下心趕爸媽走,所以既然事已至此,也只能這樣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