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五歲,結婚之後離開家裡已經十多年了,而我的這場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得到父母的祝福,以至於我結婚後很少與丈夫回家。
因為路途比較遠,因為父母有些嫌棄。 我當年從高中畢業之後就跑去省城打工去了。
那時候我確實挺叛逆的,也確實不聽父母的話。
他們當時給我介紹了很多對象,基本上都是跟我們家條件差不多的,要麼是煤礦上班的,要麼就是城裡打工的,我眼光高。
我也不願意再過像他們那樣的生活,所以才從家裡逃跑了出去,留在了省城。
說開心吧倒也挺開心的,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終於不被父母數落。
被父母逼著去相親,結婚,這給了我很大的快樂。 不過在開心之餘更多的還是孤獨與無奈,從我跑出去之後父母就很少給過我好臉色。
平日裡就很少給我打電話聯繫我,逢年過節我回到家裡的時候他們也是對我冷漠不已。
那種感覺讓我覺得我像是個外來人,一點也不受待見。
再後來我便自己找了對象,我們倆在一塊工作,一塊生活,他成了我那時候最親的人,給了我很多感動。
讓我深陷 愛河,很快便去見了他的父母,看到了他的家庭條件,很窮,雖然算不得家徒四壁,但真的看上去是沒錢人家。
他的父母是種地的,家裡還有一個大哥是開計程車的,小弟還在讀書,全家人的情況真的還不如我們家要好,可我卻不在意那麼多,覺得他對我好就夠了。
然而我的父母卻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我丈夫他們家裡太窮了,不光是沒錢支付彩禮,更沒法給我帶來更好的生活,始終不同意這門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