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4月,孫中山的哥哥孫眉往家裡匯了一筆錢,他希望弟弟在讀書的同時也不要忘了成立自己的家庭。
有了家庭之後,或許這個弟弟的腦袋裡就不會有太多革命的想法了。
於是母親楊太夫人便想到了自己同鄉的一個姐妹,她恰好有一個女兒,名叫盧慕貞,雙方的家世、經濟情況、年齡都差不多,便為年方二十的兒子定了親。
孫中山原本不願意結婚,第一是他覺得自己立志於革命,生活飄忽不定,還沒到安定下來的時候。第二,接受過西方婚姻自由思想教育的他,也不喜歡這種包辦婚姻的形式。
雖然心裡不願意,但是因為他是一個孝順的人,又覺得婚姻沒有革命那麼重要,便答應了。
1885年兩人結婚近三個月,孫中山便去了香港中央書院復學。期間他只在假期回家住一段時間,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孫中山漸漸了解了她的為人。盧慕貞孝敬長輩,幹活兒勤快,尤其擅長女紅。孫中山每次回家,盧慕貞都會親手為他縫製一套新衣服和鞋襪,還有孫中山母親身上的穿戴,也多由盧慕貞親手完成。盧慕貞還為他誕下了孫科、孫延和孫琬三名子女。
可是這位夫人生性內向,不喜多言,更當不慣第一夫人。在一些本該她出席的社交場合,她卻拒不見人。因此,兩人的婚姻註定不能長久。
第二位伴侶:陳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