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人: 小蓮
我是小蓮,今年28歲,我和老公是在電子廠打工認識的,因為我家是兩個孩子,我是老大,而我還有一個弟弟。
我們家住在鄉下,家裡條件一般,所以父母供我們兩個上學比較吃力,再加上我的學習沒有弟弟好。
因此我在上完高中後,就選擇和我的一位表姐去南方的電子廠打工。
而我表姐已經在那邊乾了兩年了,所以我和她過去,我父母也放心。
在電子廠掙的錢,我有一半都打給了家裡,當然這不是父母他們問我要的,只是我覺得父母他們供弟弟上學也不容易。
後來我就認識了我老公,說起來了,也是他主動追求我的,我一開始心裡還是猶豫的,因為老公不是我們那邊的人。
如果我們將來要結婚的話,那我就是遠嫁,父母他們會同意嗎?
可是我拒絕他後,他仍然沒有放棄,所以我最終還是被他的真誠打動。
而在我們交往的第一年,我就帶他回家見了我父母,我以為我父母他們會反對,結果他們沒有,並且對我老公也算滿意。
當時母親跟我說:「你選擇遠嫁,還是近嫁,我們都支持你,只是你自己要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