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對舞蹈充滿熱愛,報了專業班,而兒子剛上小學二年級,還算好說。每月還要償還3000多元的房貸。
而公公婆婆雖然在農村生活,但他們從未向我們要過錢,儘管他們有糧食和蔬菜吃,我們依然每月給予他們1000元生活費。
無一例外。生意一直沒有起色,俊凱感到焦慮,於是他前往南方已經三個月了,在那裡從事出租業務,每月能賺取8000塊錢。
那天,俊凱與我通話時,我向他提及了父母的心愿。沒想到,俊凱表示他會想辦法。 他向姐姐借了10000元,又向另一位賣瓷磚的同事借了20000元。
再加上我手頭的20000元存款,總算湊齊了所需的資金。 到了十一國慶節那天,弟弟在市區的大酒店舉辦了盛大的婚禮,場面十分壯觀。
父母的臉上洋溢著笑容,酒席上,他們心滿意足地說道:「今天你弟弟的婚禮辦得太有氣派了,前來赴宴的親朋好友和鄉親們都讚不絕口,說我們老劉家辦事漂亮。
兒子有車有房,兒媳婦也文明得很,以後我們就安心過日子了!」
看著父母開心的樣子,我雖然表面上也感到高興,但內心卻湧起一股酸楚之感。
我擔心那筆30000元的外債何時才能還清,畢竟在這樣一個艱難的時刻,每個人都不容易,而別人在我困難時伸出援手,我必須儘快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