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和俊凱共同經營店鋪生意,幾年來生意興隆,我們有了一些積蓄,買下了縣城的一套小三室房產。
結束了租房的日子,和兩個孩子在一起,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今年五一勞動節,我帶著兩個孩子回父母家團聚。
父母特意準備了豐盛的飯菜和一瓶酒。 全家圍坐在一起,熱鬧地享用著美食,父親喝了兩杯酒後說,十一國慶節弟弟要結婚了。
讓我和姐姐每人拿出50000元,給弟弟買輛車。 聽到父親的要求,我停下正在送往嘴裡的筷子,愣在了原地,直到姐姐喊我才回過神。
姐姐信心滿滿地說:「我們家只有一個弟弟,這是大事,必須要幫助父母,不能讓別人笑話我們。」
我沮喪地說:「家裡情況不太好,生意不景氣,還有房貸和兩個孩子的費用要負擔,俊凱也去南方打工幾個月了,家裡很難拿出這麼多錢,我只能給弟弟10000元。」
父親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你弟弟結婚是大事,作為姐姐的你們不幫忙,我還指望誰?我們白養你們了嗎?
平時口口聲聲說要孝順我們,現在怎麼就推三阻四了!」 弟弟急忙說:「爸,我其實不需要買車,騎電動車上班很方便,市中心開車很麻煩。」
父親瞪了他一眼:「這件事你別管,娶媳婦沒輛車,我哪裡有臉面。」 我回到家後,內心鬱悶不已。
手裡握著20000塊錢,打算送給弟弟一個大紅包,價值10000元,而剩下的錢則要用來維持我們一家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