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病逝後,妻子李淑賢未曾改嫁,為獨吞遺產,打了十年的官司
1950年,溥儀將自己的前半生以「反省」式的自傳來記載,記錄了他從登基、流亡到接受改造的全過程。
對於溥儀來說,從「皇帝」到「公民」,可謂是一場脫胎換骨的改造,這個變化是艱難的,但是他心中充滿了信心和熱望。
溥儀本想以自傳來當回憶錄,不曾想,這部名為《我的前半生》的自傳,在多次修稿,出版後不但暢銷不衰,還引起了版權糾紛,使得他的最後一任妻子李淑賢也為此書打了足足十年官司。
溥儀和李淑賢的婚姻
1959年,溥儀得到特赦回到北京,回到北京以後的溥儀,在組織的安排下,先是任職北京植物園,後來又在文史資料委員會上班。
當時,溥儀是單身狀態,曾經的「皇親國戚」給他介紹了很多對象,都被他拒絕了,他想找的是有工作的新時代女性為妻子。
1962年正月,經人介紹,溥儀認識了當護士的李淑賢,李淑賢生於1924年,出生於浙江杭州,曾經有過三次短暫的婚姻。
第一次見面後,兩人便互生好感,李淑賢欣賞溥儀的穩重,而溥儀則李淑賢的職業,因為曾經溥儀想當醫生,卻沒當成,他一直想找個醫護人員當妻子。
沒見幾次面,溥儀便提出了結婚,並在1962年4月30日舉行了隆重的婚禮,這一年溥儀56歲,李淑賢37歲。
結婚後,雖然因為溥儀沒有生育能力,李淑賢曾經和他吵過、鬧過,但是終究選擇過下去,兩個人像極了普通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