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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我們結婚吧」,劉強深情對李小芳說,「算一算,我們在一起還不到半年時間,是不是有點太著急了?」李小芳尷尬的笑著回答道。
「一點也不著急,我媽一天都把我逼瘋了,她和我爸一天就盯著我的婚事兒呢,我媽天天嘮叨個沒完沒了,她就想早早抱個孫子呢」,劉強迫不及待的說道。
「結婚也行,那總不能裸婚吧,我爸媽肯定不同意,彩禮必須出八萬八,而且有三金」,李小芳有些不耐煩的說。
說起劉強和李小芳,他們在省城打工的時候相識,兩家都是省城周邊的一個小縣城,雙方家庭條件都很一般。
李小芳早些年就去了省城打工,她在一家化妝店當導購,可能也怪自己眼光高,時間一晃,她已經28歲了,母親天天逼著她去相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