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芳的女兒和女婿見事情鬧大了,就趕緊開車走人,還說他們是一家人,讓王小芳和我冷靜一下,晚點再商量。
我本來也不想和王小芳吵架,畢竟我還是愛她的,但是她的話太傷我了,我覺得她不配得到我的愛,我就拒絕了鄰居的好意,說我和她沒有什麼好說的,讓他們不要管我們的事。
王小芳也不肯讓步,說我是個不講理的人,不配做她的老公,還說她要和我離婚,把房子賣了,各自分一半。
我聽了,更加氣憤,說她是個不知感恩的人,不配做我的老婆,還說我不會和她離婚,這房子是我買的,她沒有資格分一半。我們就這樣僵持了起來,誰也不肯讓步,誰也不肯低頭,就像是兩個死對頭一樣,互不相讓。
王小芳送走他們後,回來和我吵架,說我太小氣,不願意幫助她的女兒,還說我們的婚姻是建立在利益上的,沒有感情,就要求和我離婚,把房子賣了,各自分一半。
我很傷心,說我是真心愛她的,不想和她分開,還說我們的婚姻是建立在愛情上的,不是錢能衡量的,就勸她不要衝動,給我們一個機會,重新開始。但是她不聽,就搬出了房子,去了她女兒那裡,從此我們就沒有了夫妻生活。
大家說我該為了挽回她而給她女兒買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