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對她說:「王小芳,你不要誤會,我是真的把你女兒當成自己的女兒,但是我不會給她買車,這是原則問題,我覺得她們應該自己努力,不要靠我們養著,這樣對她們的成長不好,也對我們的感情不好,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不要被他們的話蒙蔽了。」
我這麼一說,她就更生氣了,說我是在找藉口,不願意為她的女兒付出,還說我是個自私的人,只愛自己的錢,不愛她,也不愛她的女兒,還說我是個虛偽的人,只會說好聽的話,不會做實事,還說我是個無能的人,連一輛車都買不起,還想給她幸福。
她的話讓我很傷心,也很生氣,我覺得她太不講理了,她怎麼能這樣說我呢?我就和她吵了起來,說她是個不知足的人,只會索取,不會付出,還說她是個不懂感情的人,只會用錢來衡量,不會用心來感受,還說她是個不忠誠的人,只會跟著她的女兒走,不會跟著我走,還說她是個不負責任的人,只會破壞我們的婚姻,不會維護我們的婚姻。
我們就這樣爭吵了起來,聲音越來越大,把鄰居都吵醒了。有些好心的鄰居還敲門過來勸架,說我們都是老年人了,不要為了一些小事鬧得不愉快,還說我們應該相互理解,相互體諒,不要傷害對方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