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竹君連忙向下人打聽丈夫發怒的原因,原來是夏之時看到女兒國瓊和寄住在他們家的一個男孩,一起洗臉、梳頭,說說笑笑,不由得怒火中燒,大發脾氣,說女兒不知廉恥。董竹君一猜就知道,丈夫肯定是因為她堅持讓女兒報考音樂學校這件事而生氣。
經歷過這件事之後,董竹君開始正式考慮失婚的事情。她覺得自己可以忍受委屈,但是不能讓女兒們繼續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對她們的成長太不利了。
於是,董竹君向丈夫提出了失婚,並堅持要把四個女兒都帶走,還說不要丈夫的一分錢。聽到妻子這樣的要求,夏之時有點難以置信,他說:「跟我失婚,你鐵定混不下去的,早晚有一天,你會帶著孩子跳黃浦江的,要是沒有,我就用手心煎魚給你吃。」
為了阻止董竹君離開這個家庭,夏之時用盡了手段,但是不管是軟的還是硬的,都不頂用,董竹君去意已決。在朋友的協調下,夏之時只得同意先分開五年,還答應每年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和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