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在這裡給他們帶娃,已經六年了,現在自己的兒子,已經六歲了,說實話,現在讓自己母親來帶,母親肯定會同意的,必竟孩子大了,好帶了,不是嗎?
然而,如果讓自己父母住進這個房子,而讓岳母親回去的話,好像有點說不過去,因為這個房子後來的貸款,岳母可是出了一大半。
但是朱可偉現在,就是想讓自己父母住進來,他好盡一下為人子應該盡的孝道。
朱可偉對王夢妮說道:
「夢妮,你看啦,我父母現在都在鄉下老房子裡,我這做兒子的,從結婚到現在,八年了,在這八年里,我可是沒有盡過當兒子的責任呢,所以現在,你就成全我的孝心吧,把我父母接過來住一段時間吧。」
「接過來住一段時間,是沒有問題,但是要是長住,肯定是不行的。」
「你媽這些年來,不是一直都住在這裡嗎?為什麼讓我父母來住,你就說不能長住了?」
「我媽當年伺候了我坐月子,後來是給我們帶孩子,才在這裡住下的,但是你看看我爸呢,他一大把年紀了,一個人卻在鄉下,從來都不過來打攏我們。」
「不說這麼多,買票,我要接爸媽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