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可偉的父母,在這六年間,並沒有跟兒子兒婿在一起,每到逢年過節,朱可偉的母親就給兒子打電話:
「可偉,要過節了,你得帶著你老婆與孩子回鄉下來,這是我們家鄉的風俗習慣。」
朱可偉很聽母親的話,每次只要過年過節,他准帶著妻子與兒子回到鄉下,陪自己的父母……
在這六年期間,每到過年過節,都是在朱可偉父母那裡過的,而王夢妮父母呢?朱可偉可真得沒有提過一句哪個節期,也到岳父母家去看看的。
王夢妮自認為,既然自己嫁給了朱可偉,那就得把朱可偉的父母當成長輩一樣去孝敬。但同時她也認為,她對公婆好,那丈夫對自己的父母,也是應該好的,因為好是相互的,朱可偉老是讓她孝敬公婆,但是她想,朱可偉也應該孝敬岳父母的,不是嗎?
但是在朱可偉的心裡,可並不是這樣想的,說實話,以前他是有點怕王夢妮的,但是現在他感覺到,王夢妮也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比他多之外,其他的,他倒是沒有感覺到王夢妮有多大的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