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兒子多,所以我父母早就放話,誰家孩子都不管,即使後來我們算算種地不上划算、還得打工時,也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別人外出,因為我家孩子沒人帶。
就這樣,一年我基本能在外打工7個月,回來干農活斷斷續續4個月。我也是個比較戀家的人,只要一回到家,我就懶得走,磨磨唧唧還是覺得「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日子好。
每次這個時候,妻子秀萍就忍不住要「趕」我了,但每次我都振振有詞的回懟道:「人不死,錢有的掙!急什麼!」 其實那些年錢確實也掙到了些,雖然不會手藝,但我不笨,到了工地跟著大工們學習支木殼板,現燒熱賣,很快工資就提高了。
每到年終回來,在老闆那把工資結清後,我留點過年費和春耕生產的費用,其他全存到銀行里。 曾幾何時,農村人相互也是喜歡攀比了,那時候不是比誰家兒女多,而是比誰家住的房子高!樓房是代表財富的象徵。
就這樣,虛榮心作祟,我和妻子秀萍在結婚的第七年,把當年父母給我們分家時的那三間瓦房,翻蓋成二層小樓。 本來以為4萬塊錢投資差不多了,因為那時候手裡也就這點錢。
可誰知道一旦大興土木,沒有說不超出預算的,可「開弓沒有回頭箭」,我們最後只能硬著頭皮,借了1萬多塊錢外債,才算把樓房「挑」起來。 如今回過頭來想想,其實這麼做真傻。
因為那時候兒子剛上小學,我們是典型的三口之家,房子完全夠住,說到底就是「打腫臉充胖子」,想讓村裡人對我「仰視」,僅僅就為了那點可憐的虛榮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