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跪在姐姐面前,求姐姐救救她,不然她長跪不起。也只有姐姐能救她,求姐姐原諒她。
姐姐還不知道什麼事,就被妹妹的操作嚇了一跳,姐姐讓妹妹先起來說話。妹妹對姐姐說,我只能跪著說,良心才會好受。
事情是這樣的,姐姐郭美悅嫁給丈夫五年沒有孩子,兩人也去做過試管,都沒有成功。
郭美悅的媽媽怕女婿會和女兒離婚。主要是女婿家大業大,媽媽怕離婚後她享受不到現在美好的待遇。就想了一個辦法留住女婿。
媽媽有兩個女兒,大女兒郭美悅,三十五歲。小女兒郭美玉今年二十七歲。媽媽就求著小女兒給姐夫生個孩子。
大女兒本來就是大齡結婚,五年沒孩子,女婿還不急,丈母娘急了。
女婿三代單傳,丈母娘怕女兒生不出孩子,斷了女婿香火是小事,她享受不到現在的待遇是大事。
小女兒不同意媽媽的做法,她和姐姐的感情特別好,絕不可能做對不起姐姐的事。
媽媽做的工作好啊!媽媽和小女兒分享,你要是給姐夫生個孩子,你姐夫就有後代了,你姐姐也不用這麼辛苦,想各種辦法求子。
如果沒有孩子,你姐姐和姐夫離婚,我們家又要過回到以前的窮日子。你能接受再回到從前的日子麼?現在的日子多好,只要緊緊的跟著你姐夫,我們吃喝不愁。
你給姐夫生個孩子,你姐姐也不用離婚,如果你不想嫁人,這輩子你姐夫也不會虧待你。
孩子在你姐姐和姐夫名下,你也可以隨時見到孩子。
如果你生個兒子,你姐夫一高興,給你點,就夠你花半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