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家裡的一切基本都塵埃落定了,不知道為什麼,家裡突然沒有了癱瘓的公公反倒有點少了什麼似的。
大概下午三點左右的時候,家裡突然來了一個客人,是我們鎮上唯一的律師,因為經常幫人免費打官司,在我們當地幾乎家喻戶曉。
律師一進門就拿出一疊文件讓我簽字,說是受你公公的委託,把他名下的遺產全部交給你。
我心想癱瘓這麼多年的公公哪裡來的遺產呢?律師很快就說出了謎底。
原來,當年婆婆獲得的八十萬賠償金(約350萬台幣),公公當時就一次性存了十年,約定的利息是百分之五,到現在本息合計120萬(約523萬台幣),根據遺囑全部留給你們夫妻。
律師還讓我放心,說這筆錢雖然是你公公的,但有了正式的遺囑,兩個小兒子就沒有了繼承權,等明天完成手續後,你們就可以隨意支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