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片來源:今日頭條
剛剛過了半個月,老媽就說:「1萬2的生活費花完了,需要再拿1萬2,估計能花到月底。」我的媽呀!半個月1萬2就沒了,不就是比我岳母在時,多買了兩次豬蹄嗎?也不能差這麼多吧?老媽說:「我每天都記帳了, 你可以自己看看。」但我怎麼好意思查帳,我趕緊又交給我媽1萬2,並暗暗祈禱:「一定要堅持到月底。」接著我發現我媽和岳母一樣,都會做飯洗衣服,但是我媽只要有時間,就會一直看電視。
謝天謝地,終於到月底了,我想老媽該走了,但老媽要我給她下個月的生活費,我直接給了2萬5,可是我媽卻說:「你再拿1萬2出來」我問她什麼錢」,老媽說道:「薪資。」,我不滿地問:「我真是服了,你給我們做飯還要薪資?」老媽說:「就因為是給兒子家做飯,才要1萬2薪資,換作別人家,1萬2,那可不行,就是2萬5,我都不一定伺候。」我只能又給老媽1萬2,從今以後再也不敢和老婆炫耀了,老媽才來一個月,我就多花2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