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走後,我非常地擔心,怕他出什麼意外,妻子更是整日以淚洗面。到後面我們也是沒有辦法,只能接受了那個男人,這下女兒終於滿意了,願意跟我們重歸於好,而那個男人也很負責地講,要給我們女兒幸福,我雖然很不情願,可又有什麼辦法呢。
沒多長時間,那男人就急著要跟女兒結婚,把他爸媽給找來了,一起商量了結婚的事情,一開始親家說要先領證後辦婚禮,我是堅決不同意的,必須得把婚禮辦了,該有的禮節有了,才能領證結婚。
親家不說話了,終於妥協了,而對於彩禮,他們又開始搞事情,說按照他們那邊的習俗,只能出十萬,當時我就火了,也不顧什麼親家不親家了,一口氣要了三十萬,低於這個數絕對不可能。
見我獅子大開口,妻子都忍不住拉了拉我的手,我卻無動於衷,其實也不是真的要這個彩禮,而是我對未來親家的態度很不滿意,我女兒大學畢業,嫁給了你們那不成器的兒子,這本身就讓他們占了個大便宜,如今還要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