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外婆住在我家,應該給點生活費,外婆不給,我岳母和小舅應該給點。
岳母之前說過退還聘金的事情,後來確實在我們換大房子的時候給了58.5萬,而小舅自始至終,我也就見過兩面,而且每次都沒超過五個小時,他似乎是一個神神叨叨的人,不向我要錢就很知足了。
我生活在二線城市,當時因為照顧外婆,還被居委會誇讚,從來了錦旗,這些虛名對我來說無關緊要,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簡簡單單地生活在一起,就很知足。
隨著外婆年紀增長,記憶力衰退得很厲害,她不認識自己的女兒,卻認識外孫女和我這個外孫女婿,當然也包括我兒子。別人來了外婆一言不發,只要我們一家三口回到家裡,外婆又是要給我們做飯,又是要切水果,當然外婆已經做不了這些事情,可她的嘴裡一直在念叨著,像是肌肉記憶那樣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