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體諒我不容易,發了獎金就會給我轉個三千(約1萬3台幣)五千(約2萬2台幣)的,平時他的工資都會一分不少地交給兒媳婦。
孫子上了幼稚園以後,兒媳婦出去上班了,才不要我的錢了,我手裡寬裕了一些。
但是,每年春節時我會給孫子一萬(約4萬4台幣)的壓歲紅包,孫子過生日也給一萬(約4萬4台幣),兒媳婦過生日給六千(約2萬7台幣),給兒子的紅包他都退回來了,這樣一年下來,我也攢不下錢。
兒媳婦經常在我面前說,我能領退休金太享福了,她父母在農村裡種地,一年才收入不到一萬塊錢(約4萬4台幣)。
每次兒媳婦回娘家的時候,就朝我絮叨她父母在家裡多麼不容易,連斤豬肉都不捨得吃。
我馬上就明白了,知道兒媳婦朝我哭窮,就是想讓我給買點東西,為了家庭和睦,我只好出去給親家買上一扇排骨,割上幾斤牛肉,再買上點水果和點心。
這時兒媳婦就高興了,媽長媽短地叫著,說實話,這些年我已經把兒媳婦當女兒看待,我寧願自己吃得差一點穿得差一點,也得打發兒媳婦高高興興的。
時光過得真快,轉眼間我60歲了,兒子在縣城給我訂了一桌豐盛的酒席,慶祝六十大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