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操辦生日宴之前,岳父母和小舅子和我好好商量,費用一人一半,我也是可以接受。可如今,小舅子用自己的名義請了客有了面子,又收了份子錢,卻想讓我當這個冤大頭,門都沒有。 之後的爛攤子,我也沒有心情再去過問。
只是妻子回來後,跟我發了好大一通脾氣,責怪我這個女婿給她爸媽丟面子了。 妻子說她爸媽之所以讓我買單付款,也是給我表現的機會。可我不但不領情,還把她爸媽的面子往地上摩擦,實在是欺人太甚了。
聽完,我冷笑不已。有些人永遠沒有自知之明,還以為自己很聰明,可以把別人當冤大頭來戲耍,可偏偏我就不如他們意。如果妻子還是如此不分輕重,一味扶貧娘家,或許這段婚姻也保不住了。
今日話題: 你認為岳父生日,女婿有義務去買單結帳嗎?